1 | 2021-11-05 | (2020)黑0104民初259號 | 民事案件 | 于學范、哈爾濱合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 撤訴原告-于學范 | 準予原告于學范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00元(原告未預交)。 ... 更多 | 詳情 |
2 | 2020-12-29 | (2019)黑0104民初5199號 | 民事案件 | 原告范澤華與被告哈爾濱市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勝訴原告-范澤華 | 待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 哈爾濱市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立即返還范澤華租金229473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費4742元(范澤華已申請免交),由 哈爾濱市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3 | 2020-12-28 | (2020)最高法民終175號 | 民事案件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道外支行、張良二審民事判決書 | 駁回對方上訴被上訴人-張良 | | 詳情 |
4 | 2020-12-28 | (2020)最高法民終175號 | 民事案件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道外支行、張良二審民事判決書 | 駁回對方上訴被上訴人-張良 | | 詳情 |
5 | 2020-12-26 | (2020)黑0104民初9425號 | 民事案件 | 于學范與哈爾濱合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撤訴原告-于學范 | 準許原告于學范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6,784元,原告已預付,減半收取3,392元,由原告于學范負擔。 ... 更多 | 詳情 |
6 | 2020-12-26 | (2020)黑0104民初9319號 | 民事案件 | 哈爾濱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與靳興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撤訴原告-哈爾濱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原告撤訴被告-靳興海 | 準許原告哈爾濱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00元,原告已預付,減半收取50元,由原告哈爾濱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負擔。 ... 更多 | 詳情 |
7 | 2020-12-05 | (2019)黑0104民初9706號 | 民事案件 | 哈爾濱市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與哈爾濱市南頭日雜百貨有限責任公司等執行異議之訴一審民事裁定書 | 原告撤訴被告-郝光華 | | 詳情 |
8 | 2020-08-14 | (2019)黑01民初460號 | 民事案件 | 哈爾濱匯佳商貿有限公司與哈爾濱市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哈爾濱市南頭日雜百貨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撤銷原判被告-孫凱 撤銷原判被告-張振榮 撤銷原判被告-楊家芳 撤銷原判被告-謝相元 撤銷原判被告-郝艷華 撤銷原判被告-郭軍 撤銷原判被告-馬玉福 | 一、撤銷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2018)黑0104民初1344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審理。
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 更多 | 詳情 |
9 | 2020-08-05 | (2019)黑01民終8597號 | 民事案件 | 張良、任靜確認合同有效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駁回上訴上訴人-任靜 駁回上訴上訴人-張良 駁回對方上訴被上訴人-馮春利 |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00元(張良、任靜各預交100元),由張良負擔50元,任靜負擔50元,退還張良50元,退還任靜50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 更多 | 詳情 |
10 | 2019-12-19 | (2019)黑01民終5505號 | 民事案件 | 張雅敏、孫曉麗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部分支持上訴人-張雅敏 部分支持被上訴人-孫曉麗 | 一、撤銷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2018)黑0102民初8121號民事判決;
二、被上訴人侯軍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上訴人張雅敏借款本金98萬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98萬元為基數,自2016年8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按月利率2%計算的利息50.96萬元,扣除應償還侯軍借款1.6萬元,剩余的利息49.36萬元;
三、被上訴人侯軍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上訴人張雅敏借款本金96萬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96萬元為基數,自2016年8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按月利率2%計算的利息49.92萬元;
四、被上訴人孫曉麗對上述第二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五、駁回上訴人張雅敏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被上訴人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的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一審案件受理費30960元,由上訴人張雅敏負擔715元,由被上訴人侯軍負擔14968元,被上訴人侯軍、孫曉麗共同負擔15277元;二審案件受理費30960元,由上訴人張雅敏負擔15319元,由被上訴人孫曉麗負擔15641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 更多 | 詳情 |